按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修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在办理项目开工报告前需准备的各项安全材料,减轻各部门准备材料的工作负担,特对修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中的9项材料进行详细解释并编制统一模板供各部门使用:
1.承包方资质证书
需提交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安全生产协议(请到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模板)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3.一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详见附件1)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需要提供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教育,做好培训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进入学校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二级)、施工班组对作业人员(三级)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入场人员名单汇总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公安处和本部门备案。
5.特种设备检验
施工过程中如使用起重机、垂直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需提供设备合格证书、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以及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如施工过程中无需使用特种设备则不提供此项材料。
6.审批手续
动火审批手续请到公安处消防安全科办理;
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审批手续请到后勤管理处办理;
如不涉及以上作业内容,则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7.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提交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如不涉及以上作业内容,则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8.专项检查记录
参照东北大学安委会办公室印制的《东北大学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制作安全检查记录本,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并记录。
9.统一标识
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统一佩戴的印有施工单位标识的胸卡或马甲或工装的影像资料。
上述材料中的第2、3、8项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后,一并上报至后勤管理处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审批开工报告单并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上述材料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保存,后勤管理处和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抽查资料是否完备,后勤管理处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附件(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1.一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