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公平分摊方案
各商户:
为确保各终端商户能够足额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2〕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商户电费分摊原则
学校依照规定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中缴纳的商户电费由所属终端商户分摊。
二、分摊电费及电量计算公式如下:
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用户总电费-居民电费(含居民电费附加费)
终端商户总用电量=终端用户总电量-居民用电量
三、商户电价计算公式如下:
商户电价=转供电主体计费周期内向电网企业缴纳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商户总用电量
四、计费周期
因学校用电自2021年12月起由国家电网企业代理市场购电,每月用电价格略有浮动,本次电价调整以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定为计费周期,最终核算商户电价为0.75元/度,后续学校将以半年为计费周期,每年1月、7月调整一次电价。
东北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1-6月商户电价核算依据(1).xlsx